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唐朝军屯措施的问题,以及和唐代打造兵器的地方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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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屯田制起止时间
〖One〗、屯田制指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
〖Two〗、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曹魏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三国时期,吴、蜀也都实行过屯田,只是规模和成就都不及曹魏。
〖Three〗、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咸熙元年(264)政府宣布废除民屯。
[Two]、军屯和民屯区别
〖One〗、“屯田制”为三国时期曹魏兵制。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军屯”两种,是汉代官田出租办法及边郡屯田的推广。
〖Two〗、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农掌管全国的民屯,典农中郎将负责一州郡的民屯,典农都尉负责一县级单位的民屯,屯司马负责一生产单位——屯。
〖Three〗、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务是种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获上缴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实行军法部勒式管理,应该纳人兵制研究的范围。
〖Four〗、军屯的开始晚于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军事编制,设立在与吴蜀两国对峙的边境,让士兵且佃且守。
[Three]、唐代打造兵器的地方
〖One〗、唐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大量使用冷兵器的朝代,唐朝对兵器的制造有不同的机构进行管理。
〖Two〗、『1』制造单位。高祖武德六年(623年)建立军器监,主管甲弩的生产和修缮。监(正四品)丞(正七品)各一人,分别主管甲坊和弩坊。
〖Three〗、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Four〗、『2』存储机构。军器监造完甲弩后,按照规定时间交入卫尉寺的武库署。
〖Five〗、该寺主要掌器械、文物,分总武库(两京主要是兵器存储)、武器(掌祭祀器物)、守宫(宫中五品)三署。对于存储武器主要归武库署管理,兵器入者,皆籍其名数。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五人。开元二十五年,东都亦置署。
〖Six〗、B.兼设机构。少府监,主要负责兵器、农器的铸造,在军队方面主要是针对军屯。
〖Seven〗、历朝历代都对武器生产的管理进行严格管理,像弩、甲、矛等兵器,严禁民间生产,违规者处以流刑乃至死刑。全国的工匠都为政府编制。为了保障制造水准,凡是新被政府纳入编制(新上番)的工匠,军器监都有组织两年的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前往上番作坊。即使是熟练工匠也要接受一年一考核,凡是对军器生产有重大革新贡献的人都要给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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