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宋朝的借贷制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宋代的商业信用含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两宋时期农业的发展
〖One〗、宋代大兴水利,大面积开荒,又注重农具改进,农业发展迅速。许多新形田地在宋朝出现,例如梯田、淤田、沙田、架田等,大幅增加了宋朝的耕地面积。至道二年(996年),全国耕地为3125200余顷,到天禧五年(1021年)增加到5247500余顷。
〖Two〗、各种新的农具在宋朝出现:代替牛耕的踏犁,用于插秧的秧马。新工具的出现也让农作物产量大幅成长。
[Two]、北宋对积贫采取的措施
范仲淹:整顿吏治,改革官员考察制度,减轻徭役,重视农桑;王安石:动员一切劳动力从事生产,避免徭役,兴修水利,贷款或谷物给农民,以钱代役,出钱收购滞销物品,按地收税,鼓励开荒,裁军,监制兵器,鼓励自主养马。
[Three]、宋代的商业信用含义
〖One〗、在宋代,信用形式表现为借贷、质、押、典当、赊买赊卖、预付款等多元形式。借贷无外乎货币借贷和财物借贷两大类,进一步有政府借贷和私人借贷之分。
〖Two〗、政府借贷主要表现为赈贷的形式,通过紧急情况下贷给民户口粮或种粮的方式,助其度过困境,保证民众按时耕作,以保社会稳定。私人借贷多为高利贷,借助以“库户”、“钱民”为中心的高利贷网络输出货币资金,解决由于社会的分化和“钱荒”的影响带来的平民百姓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满足燃眉之急和特殊支付的需要。质、押是借贷担保的形式,由质库、解库、普惠库、长生库等机构经营。
〖Three〗、质属动产担保,它的设立必须转移动产的占有;押属不动产担保,通常将抵押物的旧契交付抵押权人即可。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用变卖价款优先受偿。典当作为不动产转移的一种形式,也是在宋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典权人向出典人支付典价后,就占有了出典人典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支配权,典权存续期间典权人不向出典人支付租金,出典人也不向典权人支付利息。
〖Four〗、宋代,商业贸易非常发达,但通货偏于紧缩,故赊买赊卖行为也很普及,几乎消费领域、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的所有物品都能进行赊买赊卖。而且赊买赊卖所涉及人员的关系也异常复杂,触及官家和私人各层面。从其实际效果看,解决了军需、赈济了贫民、加强了流通、满足了财政,更重要的一点,它向束缚生产流通扩大和发展的高利贷发起了冲击。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宋朝的借贷制度和宋代的商业信用含义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