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房屋税唐朝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房屋税唐朝以及唐朝调整赋税制度的原因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唐朝调整赋税制度的原因
唐代按垦田面积征收的地税和按贫富等级征收的户税逐渐重要起来,到天宝年间,户税钱达二百余万贯,地税粟(谷)达一千二百四十余万石,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已经和租、调大约相等。安史之乱以后,国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账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江南地区出现袁晁、方清、陈庄等人的武装起义,苦于赋敛的人民纷纷参加。这就使得赋税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Two]、唐朝有多少藩国
大约有50多个藩国。唐朝周围的藩国包括突厥、回纥、靺鞨、铁勒、室韦、契丹等。其中,进贡的国家还包括明朝初期太祖南部的占城,以及突厥、回鹘、南诏、黑水靺鞨、吐蕃、新罗、琉球、渤海、鲜卑、匈奴、波斯、昭武九姓国、阗国等自愿纳地成为唐朝府州。因此,唐朝藩国不是一个具体的国家,而是多个藩属国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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