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分路官

宋朝分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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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南宋行政区划
  2. 金朝的巩固措施是什么
  3. 宋代路制的特点及其意义

[One]、南宋行政区划

1127年,金灭北宋以后,康王赵构即帝位于南京,是为高宗,南宋始此。同年南迁,绍兴八年定都临安府;十一年宋金和议成,翌年割地定界。于是南宋分全境为十六路,逐路设安抚使司掌一路兵民之政。又转运司、提点刑狱司除两浙东路、两浙西路通常合并为一个转运司,其他分路与安抚使司同,只是治所间或不同。南宋路制沿袭北宋而来,唯两浙路分东西,梓州路更名潼川府路而已。且于南宋百余年间无大变化,仅利州路时或分东西或不分(分则全境为十七路,合则仍为十六路),荆湖南北路一度改为东西路而已。统县政区仍为府州军监四种,唯府的数目更形增加。以宁宗嘉定元年为准,共17路,领府2〖Seven〗、州13〖Two〗、军3〖Four〗、监2:

【两浙西路】府四:临安、平江、镇江、嘉兴;州三:常、湖、严;军:江阴。

【两浙东路】府二:绍兴、庆元;州五:婺、台、衢、处、温;

【江南东路】府二:建康、宁国;州五:徽、池、饶、信、太平;军二:南康、广德。

【江南西路】府一:隆兴;州六:江、赣、吉、袁、抚、筠;军四:兴国、临江、建昌、南安。

【淮南东路】州六:扬、楚、滁、真、泰、通;军二:盱眙、高邮。

【淮南西路】府一:安庆;州五:蕲、和、濠、光、黄;军二:安丰、无为。

【荆湖北路】府三:江陵、德安、常德;州九:鄂、复、澧、、靖;军三:荆门、汉阳、信阳。

【荆湖南路】州七:潭、衡、道、永、郴、邵、全;军二:桂阳、武冈。

【京西南路】府一:襄阳;州四:随、房、均、郢;军一:光化。

【广南东路】府三:肇庆、英德、德庆;州十一:广、韶、循、连、梅、南雄、封、新、南恩、惠。

【广南西路】府一:静江;州廿一:容、宾、横、高、郁林、廉、琼、贺;军三:万安、昌化、吉阳。

【福建路】府一:建宁;州五:福、泉、南剑、漳、汀;军二:邵武、兴化。

【成都府路】府三:成都、崇庆、嘉定;州十一:眉、彭、绵、汉、邛、简、隆;军二:永康、石泉。

【潼川府路】府三:潼川、遂宁、绍熙;州八:泸、资、果、渠;军二:怀安、广安;监一:富顺。

【费州路】府一:重庆;州十:菱涪、珍、思;军四:梁山、云安、南平、遵义;监一:大宁。

【利州东路】府二:兴元、隆庆;州六:利、洋、阆、巴、蓬、金;军一:大安。

【利州西路】州七:河、凤、成、西和、阶、文、龙;军一:天水。以上各路路名之后的第一个府或州即为该路治所。

[Two]、金朝的巩固措施是什么

〖One〗、废除了金初以来的勃极烈贵族合议制度,仿照辽、宋的行政制度,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中央设尚书省,下分六部,总理行政。又设元帅府来管理军政,设御史台负责监察。

〖Two〗、在各重要地区,还设立了行台尚书省,简称行台或行省,代表中央政府行使职权。金朝的地方行政组织和北宋时期一样,分路、府、州、县。

[Three]、宋代路制的特点及其意义

〖One〗、宋朝得“路”制,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个创新,总结了前朝制度各个利弊点,在功能和运行体制上都有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

〖Two〗、带有非常鲜明和时代特色的权力分散、制约、制衡的精神,充分地体现出了宋朝君臣之间的管理和创新智慧。

〖Three〗、“路”制度的设立,吸取前朝教训,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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