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地方制度

唐朝地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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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代地方行政体制是什么
  2. 唐代代行省制度原因
  3. 隋唐时期在地方上实行什么制度

[One]、唐代地方行政体制是什么

〖One〗、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

〖Two〗、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Three〗、第二,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权。在秦汉,丞相协助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Four〗、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Five〗、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Two]、唐代代行省制度原因

权利分配,让各地方都能在管辖范围之内

[Three]、隋唐时期在地方上实行什么制度

〖One〗、改行州、县两级制,废去了郡的建置,并合并了不少州、县。经此调整,裁除了大批冗官,行政区划简明。在州、县属吏的任用方面,隋文帝又废除了秦汉以来地方官就地自聘僚属的旧制,规定凡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吏,一律由吏部任免,并每年进行考核,即所谓“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又规定州、县佐官要3年一换,不许重任,而且必须选用外地人,本地人不得就地为官。这些措施简化了地方的行政机构,把任免地方官属之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打破旧有的地域观念,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Two〗、唐代又设道,犹如汉初设州,作为对诸州的监察区,道的长官为观察使。唐代还在边镇地区设都督府,长官为都督,后称节度使。唐中期节度使制度行于内地,节度使又兼州刺史之职,手握军、政大权,成为权势显赫的地方长官。

〖Three〗、唐代前期对州、县长官设立是非常重视的,直到唐玄宗即位之初,还“励精政事,常自选太守、县令,告戒以言,而良吏布州、县,民获安乐。二十年间,号称治平,衣食富足,人罕犯法”。唐玄宗还贯彻并推行一项“出入常均”的措施,这里的一“出”一“人”,实即京城官与地方官的交流。许多京官被选为刺史外出掌政,加强了对地方的治理。而地方上政绩卓著的官员被选为京官,皆能体察民情而使决策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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