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朋友对于宋朝监察法规和北宋官僚监察制度是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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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北宋官僚监察制度是
〖One〗、把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让负责比较高军事事务的机构枢密院,与政事堂对掌大权,凡军机大事枢密使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无权过问,分割了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分割了宰相的财政权。有设审官院、三班院、审刑院进一步分割宰相的权力。像唐朝那样宰相成为小“副皇帝”的情形在不会出现。
〖Two〗、中国人一旦作了皇帝就想让自己的后代世世代代都做下去。把中央的权力把到自己手里,还是不会安心的,用赵匡胤自己的话说是:“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接受唐朝潘镇割据的教训,为削弱地方权力,宋朝把全国划分为若干路,作为朝廷派出机构的辖区。路中的管理各个州(郡、府、军、监)的“知州”或“权知军州事”,由朝廷直接派遣文臣带京朝官衔担任。另设通判与其共掌州政。为的是相互牵制,不至于形成割据一方的势力。而且“知州”或“权知军州事”三年一任,不能连任,不能兼任州郡以上的职务。
[Two]、宋朝的地方监察机构是什么
〖One〗、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把路(省)一级监察权一分为四,
〖Two〗、由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四个机构掌领。
[Three]、北宋时的监察御史是几品官,具体负责什么
北宋时的监察御史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御史大夫,位列三卿。北宋时没有御史大夫,名字改成了监察御史,级别是相同的,属于一品。具体负责的事务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院@长的事务,监察百官的作风,政@绩等等,及时向皇帝汇报并处理相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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