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古城物业

宋朝古城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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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路灯古文
  2.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分为哪几个步骤

[One]、路灯古文

〖One〗、路灯有关古文,例如:“湿轿乘凉入,斜灯借路明。”

〖Two〗、作者简介:杨万里,字廷秀,号诚斋,男,汉族。吉州吉水(今江西省吉水县)人。南宋杰出诗人,与尤袤、范成大、陆游合称南宋“中兴四大诗人”、“南宋四大家”。

[Two]、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分为哪几个步骤

〖One〗、1.田产买卖先问亲邻。“应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在四邻中,还有先上邻、后下邻的规定,东、南为上邻,西、北为下邻。北宋后期又改为只问有亲之邻。

〖Two〗、3.过割赋役。契约上必须写明标的租税、役钱,并由官府在双方赋税簿账内改换登记后,才能加盖官印。违反者,田产还原主,价钱一半没入官府。由于对违法者的惩罚不够严厉,两宋时豪强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却千方百计地逃避赋税的现象十分普遍。

〖Three〗、4.离业。北宋仁宗时期专门规定买卖契约达成后,必须转移土地的占有,卖主必须离业,不允许以卖主租佃该地,以防止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多,有利于官府赋税征收,以及减少土地纠纷:南宋时又反复强调这一规定。以上四个要素对后世买卖契约制度的影响极大,成为不动产买卖契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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