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隋朝和唐朝均田制的相同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唐代均田制特点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One]、隋朝均田制的性质
公元582年(开皇二年),隋文帝杨坚颁布均田令。隋文帝建国之初,在北齐、北周均田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均田制。当年,隋文帝颁布均田令,规定:成年男丁每人受露田80亩,种植五谷,再受永业田20亩;妇人每人受露田40亩,不给永业田;奴婢受田同如常人。永业田不须归还,露田在耕田者死后要归还国家。
[Two]、隋唐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主要规定『1』男子15岁以上,授种粟谷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奴婢同样授田。耕牛1头授田叨亩,限4头牛。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而还授。『2』男子授桑田20亩。桑田世业,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可卖其多余的,也可买其不足20亩的部分。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其主要特点在于按人口分田。而不是以往按户口分田。这样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隐瞒人口的问题。便于赋税征收。租庸调制:隋朝前期和唐朝前期,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特点在于一定程度上减少对百姓压迫,定量收取,保证政府收入。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互为表里,减少土地兼并,维护统治。
[Three]、唐代均田制特点
〖One〗、第[One]、明确取消了奴婢、部曲的受田。
〖Two〗、第[Two]、除寡妻妾以外,一般妇女不再受田。
〖Three〗、第[Three]、和尚、道士、尼姑、女冠都可以受田,反映了南北朝以来寺院经济的发展。
〖Four〗、第[Four]、各级官吏普遍授给大量的土地,职位愈高受田愈多。
〖Five〗、第[Five]、唐代均田制放宽了对受田买卖的限制。
〖Six〗、它为土地兼并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助长了官僚地主、豪商巨贾以及僧侣地主对土地的兼并势头。同时也为均田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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