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朋友对于宋朝监督地方和北宋,设立了什么和什么监督地方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宋朝比较高级行政区划路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长平司、安抚司四个机构。前三个机构合称;监司、安抚司又称;帅司。四司之间互不统属且互相监督,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1.转运使司负责将地方财赋转运到中央。
3提举常平司管理常平仓和榷茶榷盐等:等。
4安抚使司为路级高级军政长官,掌一路兵民之事职权最重。
[Two]、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是什么
州郡之上有路分大员,分别是: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这四大监司可谓是各司其职,都是平级,平时互相监督对方不说,对于下面的知州和通判也有监督之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知州和通判进行德、能、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然后上报于朝廷,而且宋朝的官员调任很是频繁,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三十个月就要换人。
[Three]、北宋,设立了什么和什么监督地方
〖One〗、赵匡胤黄袍加身取代后周建立了大宋,这一位行伍出身的皇帝,吸取唐末五代以来的藩镇格局的混乱局面,在他开国之后,便加强了对地方和地方官员的监督,并且形成了大宋独特的监督体系。
〖Two〗、宋朝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朝代,他的行政机构和官员都比较多,有些是重复设置,也就是说有些机构的职能是重叠的,当然有官员的职责也就相应的重叠了,这样官员相互牵制,分权,最后的权力全部都集中到了皇帝手中,赵匡胤当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分权来达到集权,这样就可以避免唐末的藩镇割据,事实证明他的目的达到了。
〖Three〗、在地方监察制度方面,宋朝建立了与路、府州二级相适应的监察体系,并且对地方监察体制自身监察进行了强化。宋代的地方监察体系层次是二级层次结构,分为路级与府州、军、监级。
〖Four〗、府州、军、监级的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察本级官员,同时辖区内的县级官吏负有按察之责。路级监察机构包括提点刑狱司、转运司、提举常平司,《大宋提刑官》中宋慈提点刑狱司的官员,人称宋提刑,他可以对辖区的内案子重审等,这就是一种监察。
〖Five〗、这些路级监察官员这些官员被统称为监司,而府州、军、监级监察机构称为通判厅。在宋朝你经常能够听到一个官职通判,比如苏轼曾经就担任过杭州通判。
〖Six〗、这种监察制度在地方上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监察网,极大的达到了虚弱地方的目的,加强了宋朝的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