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宋朝如何分家产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宋朝如何分家产的知识,包括宋代户籍变革的原因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宋朝贬官制度
〖One〗、“对移”是两宋时一种相对最轻的贬黜惩罚手段。
〖Two〗、州级主官(如知府、知州)、路级主官(亦即“监司”,如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地方军事长官(如制置使、宣抚使),可以在上报中央的同时,将自己辖下部分官员的差遣或职事官进行两两对调。
〖Three〗、如是由于官员因老、病、昏庸等缘故不称职,抑或由于官员有不法行为,而导致的“对移”,则即为一种惩罚手段。
〖Four〗、即贬降职务,这在宋代有各色各样的形式,我于此试举几种——
〖Five〗、如“出外”。例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四月,“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差遣)张戬落职【3】出外,“知(江陵府)公安县”。
〖Six〗、【注3:宋代有时也会用“落职”来指代“失去中央差遣或职事官”的状况。这与前文所述的对职名的“落职”全然不同。】
〖Seven〗、如“近、大降远、小”。例如前文曾提及北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之前举荐不当,降本官(阶官)、差遣一事。他的差遣就是“大降小”,从“知庐州”降为“知池州”。
〖Eight〗、这三者相当类似,都是不等该官员的差遣或职事官任满,即行罢免,由另一官员顶替。该官员被罢免而失去职务后,情节较轻的,只好等待下一次铨选、任命;情节较重的,则还需要等待审查。
〖Nine〗、其中,“冲替”作为惩罚手段,重于“差替”。这两者在北宋前期并不(或者说至少并不完全)具有贬黜、惩罚的意味,之后才渐渐成为了惩罚手段。
〖Ten〗、而“放罢”则出现于北宋后期,并在南宋时逐渐取代了“差替”与“冲替”。
1〖One〗、指直接将该官员贬降、责授为各种闲散官,即基本无职守或完全无职守的,常用于安置各色人等的一些特殊的差遣或职事官。譬如分司官、祠禄官、添差官、散官(散秩)等等……
1〖Two〗、针对全部官职的主要贬谪罢黜方式。
1〖Three〗、指停止该官员所拥有官职的全部职守与权力。
1〖Four〗、“勒停”,或同时“追官”,称“追官勒停”;或同时“除名”,称“除名勒停”。前者一般还保留了某种程度的官衔,后者则失去了官员的身份。
1〖Five〗、即俗称的“削籍为民”,指官员被剥夺全部官职头衔。之后,若其父祖近亲仍有官身,则该官员的身份变为官员亲属;否则,为庶人身份。
1〖Six〗、这是宋代那些直接对官员的官职起作用的惩罚手段里最重的一种。但即便遭受除名,通常依然有机会叙复原官。
[Two]、中古西欧和宋代的区别
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居住环境相当恶劣,大多数房屋的采光很差,木制的构造很容易引发连片的火灾。街道基本上没有硬化,晴天里尘土飞扬垃圾成堆,阴雨天则道路泥泞。在那里,各种恶性传染病甚至比战争还要可怕。这种种景况,同当时的宋京汴梁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宋代城市不仅取消了宵禁,允许居民彻夜行走、经商、娱乐,而且城市规划相当科学,同时继承和发展了自唐都长安以来的中国古代大城市建设经验。城市功能区划清晰合理,人口繁密,工商业空前发达。别
当时在中世纪的欧洲,领主制占据统治地位,很多不堪封建领主压榨和剥削的农奴和佃农纷纷逃往城市,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当时封建主的城堡及其附属民居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从本质上来讲那只是领主的私有领地和私有财产罢了。而城市则不同,大多数工商业城市都经过政治和经济斗争,从国王或领主手中获取了自治权。宋朝重文偃武,由此应运而生的程朱理学,却成了此后禁锢中国人头脑达千年之久的思想枷锁。
据说北宋的汴京和南宋的临安城,都是人口逾百万的大都会,至于像泉州那样超20万的大城市则不少于6个,10万以上的城市则数以几十计。造成中西城市间这种巨大差别的原因很多,这里小兵只简单谈一下当时欧洲(西欧)城市形成的原因:在中世纪之前,欧洲并非没有出现过建筑宏伟、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大型城市,但那都是西罗马帝国被灭亡之前的事情了。
[Three]、宋代户籍变革的原因
〖One〗、在宋朝,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让社会等级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社会等级的变化,在户籍中有着很明显的体现。
〖Two〗、宋朝的户名很多,如果按照身份来区分,则有官户和民户,形势户和平户之分;要是按照有没有田地家产来区分,则是主户和客户;要是按照居住地来分,则有坊郭户和乡村户之分。宋朝这些丰富的人口管理内容为宋朝的社会发展和人口管理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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